沙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将定期公示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

02.07.2020  14:57

日前,沙坪坝区教委分别致信区内各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教师和学习家长,就沙区目前正深入开展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发出要求及提醒。沙区教委同时公布了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市场监管:12315(违规收费、退费纠纷、食品卫生安全)教育:88052770(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

对于校外培训机构,沙区教委要求,首先需主动公示机构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公示相关信息。证照上墙,要将机构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公示在机构显著位置;教师信息上墙,要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培训教师信息,信息包括教师照片、辅导学科、教师资格证号等。

同时,规范机构办学行为。禁止开展与“小升初”相关的竞赛、测试、招生政策解读等任何活动,禁止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入学挂钩;禁止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科培训教师均需具备教师资格;主动签订培训合同,要明确培训期限,收费项目、金额,退费标准与办法,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重要条款,禁止合同中出现霸王条款;禁止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含赠送课时)的培训费用、或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通过“培训贷”分期支付培训费等违规行为,要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禁止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现象;广告用语要符合《广告法》等有关规定,不欺骗、误导学生和家长,不做不负责任的承诺。

对于教师,区教委要求,不得参与校外任何形式的以营利为目的的补课、辅导、办班;不得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培训班;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任何名义在校内私自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辅导;不得授意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校外有偿补课;不得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活动。

对于学生家长,沙区教委提醒,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仔细了解你所选择的培训机构是否经相关部门审批,取得了相应的培训资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收费是否备案公示;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同时,家长要主动和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要认真审查合同中涉及的培训期限,收费项目、金额,退费标准与办法,以及双方争议的解决途径和办法等重要条款。

沙区将定期向社会公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接受家长、社会、舆论的监督,并不断总结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经沙坪坝区教委审批、核准的教育培训学校、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名单可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http://xwpx.emis.edu.cn)和沙坪坝区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公共信息网(http://mbjy.cqedu.net/index)2个平台进行查询。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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