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司法局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做好做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出新要求

30.01.2018  15:23
1月26日,巫溪县司法局召集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就如何做好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座谈。
    会议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的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要求,进行深入交流和讨论。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根据各所实际情况,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就如何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的需求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县司法局局长孙怀光指出,基层法律服务所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提高认识,积极投入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来。他要求,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深入基层。二是加强业务学习。要经常反复地学习最新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养,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三是加强队伍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要升级管理模式,制定考核目标,提高队伍凝聚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素质过硬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四是加强宣传。要做好工作动态、开展活动的记录,扩大宣传,推广经验,树立基层法律服务者的良好形象。
    会议组织学习了司法部新修订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各法律服务所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把握新机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