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至50元

15.07.2017  09:35

重庆日报消息 7月14日,2017年重庆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在杨家坪步行街文化广场启动。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至50元。

2009年以来,我市持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至2016年,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从15元增加到45元,服务项目也从9大类22项增加至12大类46项,涉及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多个方面。

调查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5.14%;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实现健康管理266万人;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从38%提高至50%。

今年,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标准将提高至50元。”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在全市1400余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以及1.12万个村卫生室均可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居民可以享受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该负责人称,例如,为居民建立电子化的健康档案;为0-6岁儿童提供家庭访视和随访服务,0-6岁期间接受28次免费疫苗接种;还有为孕产妇提供《母子健康手册》和产前检查以及产后访视服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等健康体检;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以及肺结核患者提供随访和用药指导服务等。

来源:重庆日报

原标题:我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至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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