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5措施增强村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意识

28.08.2015  13:12

一是建立村规民约。以农户自用为主的垃圾、污水分户治理等设施设备,实行“自用、自管”。

二是发挥村民合作组织作用。对饮用水净化设施,由村民合作组织进行统一管理。

三是激发村民内在动力。探索“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中转、市处理”的垃圾收运模式,通过对每家每户宣传,做到模式前端由村民自发对垃圾分类,回收可利用的垃圾,从而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四是用好宣传阵地。利用 “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活动、送科技下乡活动、场镇赶集等机会,宣传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引导农民自觉维护和使用垃圾收运、污水治理设施。

五是创新宣传手段。定期组织区绿色志愿者协会到乡镇农村,宣传环境保护工作,散发环保宣传资料,逐步建立广大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理念,从根本上提高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