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脱贫攻坚的“股权力量”

21.12.2016  18:32

重庆在35个重点农业区县实施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
增强脱贫攻坚的“股权力量

  
  重庆18个贫困区县、1919个贫困村、165.9万贫困人口2017年基本脱贫、2018年“打扫战场”,时间紧、任务重。
  2014年试点、2015年扩围、2016年全覆盖重点农业区县,610个项目的3.68亿元财政补助资金,量化确权达89.9%、3.31亿元,重庆实施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运用“股权”的力量推进精准脱贫攻坚的行动快、效果好。
  “股权扶贫”符合重庆实际
  “股权扶贫”,其原理是将财政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产业发展的资金的其中一部分,以股权形式量化折股到流转土地的农户和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村集体定期按股分红,既是对扶贫的有益探索,又是一项让贫困户稳定增收的好办法。
  脱贫攻坚、逐步致富,关键在于增强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内生动力。市财政局农业处负责人表示,“股权扶贫”是扶贫工作和扶贫事业的一项新举措,非常契合重庆“三农”实际。
  一方面,重庆财政用于发展农业产业的资金份额逐年加大,2016年安排的资金达到27.5亿元,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增强“造血”功能。对政府来讲有两怕:怕产生不了扶贫效益,怕只扶起了企业而落下了群众,必须想办法加大资金的有效使用,确保资金真正用在产业发展上,让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分享产业发展的红利。
  与此同时,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参与市场无论是资本能力还是行为能力,都十分有限,政府必须牵好线、搭好台,通过实施财政补助发展农业产业的资金股权配置,在企、民之间建起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将企业的效益与农民的利益捆绑在一起,让农民成为产业发展过程的参与者、产业发展成果的拥有者。
  特别是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既是生态保护区域,更是集中连片贫困区域,农民人均收入较低,政府有义务、有责任为其农民拓宽脱贫并长效增收的路子。
  上下联动唱好“股改”大戏
  “股权扶贫”虽好,但难度不小,股权如何配?收益如何保?风险怎么控?等等,市财政、农业部门进行了精心设计。
  项目怎么选?用三把标尺。以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生态价值为标尺,优选有较高产出效益、有较强带动性能、有较强履约分红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乡村旅游、特色农业等成长性产业项目。要求农业企业申报的项目,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农民合作社申报的项目则放宽至不得低于50%。并要求每个区县连续5年、每年统筹不少于3000万元用于股改。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实施股权化改革项目610个,涉及财政资金3.68亿元,已量化资金3.31亿元;流转土地13.7万亩。
  股权怎么配?分资金投向。投入农业企业的资金(农民直补、土地整治、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补助除外)的50%以上作为涉及土地流转的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持股,持股比重分别为农业企业不高于50%、集体经济组织10%、农民不低于40%。投入农民合作社的资金,持股比重分别为集体经济组织10%、社领办者不超过30%、其余成员不少于60%。截至今年10月底,514个集体经济组织持股3615万元,6.57万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股1.33亿元,其中1.15万户贫困户持股3435万元。
  收益如何保?设优先股权。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持有的股份作为优先股,并与项目方约定一般不少于5年的项目存续期,每年按照持股金额的5—10%固定分红。分红时间从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时间起以整年度计算。分红时限为项目存续期,分红兑现情况需公示。集体经济组织持有部分分红收益用于农村公益事业,不得进行二次分配,不得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截至今年10月底,部分项目已实现分红190.3万元,其中集体经济组织分红23.6万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166.7万元(贫困户分红65.3万元);流转土地亩均增收200元以上。
  风险如何控?推负面清单。对不履行分红义务的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纳入负面清单,不予评选区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不得申报农业项目。同时,持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不参与项目经营管理,项目存续期不得退股但可在成员内部转让。存续到期后,农业企业按原值赎回股份,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民持股部分平均量化到人(户)。确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无法续存的,参照国家对企业破产清算政策处置。
  在实施“股改”过程中,部分区县创新实干,因地制宜进行了探索。武隆建立股改资金持续利用的机制,清算后的经营性资产、所有者权益收归村集体部分,继续选择其它项目合作,持续精准扶贫。永川区对企业的项目申报、协议签订及分红兑现等资料建立台账,作为企业申报后续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一票否决”。石柱县结合股权化改革和当地乡村旅游资源和发展条件,进一步探索了基金、信贷、乡村旅游收益扶贫等多种模式。部分区县将股权指标向贫困户倾斜,并对参与股改的贫困户,在项目存续期优先吸纳就业、优先收购其农副产品,最大限度让其受益。
  “股改”仍存两大待解难题
  重庆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改,实现了“一股四利”:既坚持了党的群众路线,依据重庆农村真实情况的同时符合农民的客观愿望,农民能够分享产业发展成果;又发挥了市场调节作用,财政投入的资金有效撬动了村级集体资金、农民分散资金、各类经营主体资金参与农村发展;更融洽了企民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打消了农民“坐等帮扶”的思想;更夯实了农业发展、农村改变、农民增收基础,变“财政资金到企”为“扶持效益到户”,农村发展多年后不用再去扶贫。
  虽然重庆在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改上作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日前市财政局的报告披露了两大难题:
  难题一,作为利益主体的企业不适应,股权化改革改变以往财政无偿全额投入企业的状况,部分企业参与改革积极性不高。难题二,作为实施主体的区县不适应,个别区县认为把财政支农方式复杂化了,涉及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利益关系难以调整,存在畏难情绪,导致试点工作进展不平衡。
  国家“十三五”规划在脱贫攻坚的制度安排上,提出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市财政局表示,将先把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改工作做好,然后再逐步扩大资产收益扶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