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涨名额增 重庆调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11.09.2019  21:02

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重庆调整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和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原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调整为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从2019年起,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近日,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委印发《关于调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调整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原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调整为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其中一等每生每年4300元、二等每生每年3300元、三等每生每年2300元。

此外,从2019年起,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增加的人数按中央分配给我市的名额和我市现行管理办法分配到学校。其中在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向办学水平较高和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不变。

同时,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我市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从原资助覆盖比例占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生的27%左右扩大到30%左右,名额适当向师范、农、林、水、地、矿、油、核专业倾斜,其中2019年春季学期毕业离校的高职学生不扩大资助覆盖面;调整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原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调整为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其中一等每生每年4300元、二等每生每年3300元、三等每生每年2300元。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使更多学生享受力度更大的国家资助,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获得资助,及时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增补工作及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加强与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衔接,切实把国家奖助学金调整政策落到实处。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韩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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