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司法局多举措加强民营经济发展法律服务

24.12.2018  16:16
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针对民营企业的特点,组织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法治宣传。联合县工商联制定并实施民营企业管理者法治教育五年培训计划,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全县企业家专题培训班授课内容,指导全县商会和重点民营企业制定学法制度和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组建律师法律宣讲团,针对商会和民营企业实际需求,对重点企业进行专题培训,提升民营企业法治意识。
    二是组建专家服务团队。根据民营经济发展实际需要,遴选各律所优秀律师,组建民营经济律师服务团,为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提供法律支持,根据民营企业的委托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满足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分类建立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名录,为民营企业精准选择专业法律服务提供便利。
    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法律体检”。会同工商联及商会组织,定期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法律体检”,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协助民营企业起草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等公司设立法律文书,依法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经营合同、投资融资合同等,构建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和预警机制,推进民营企业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搭建法律服务交流平台。与工商联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沟通机制,畅通信息交流和情况反馈渠道,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及时掌握法律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情况。利用各种形式,积极搭建法律服务机构与民营企业、商会的互动交流平台,建立对口联系服务关系,针对民营企业需求重点,组织互动交流活动。
    五是大力推进涉民企纠纷调解工作。主动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在县工商联设立人民调解联络站,及时调处影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矛盾纠纷。鼓励律师担任商会人民调解员,积极为涉企纠纷化解提供法律服务。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信访办调解室,畅通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解渠道,积极化解民营企业商事纠纷。组织律师积极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推动涉及民营企业信访问题的依法解决。
    六是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民营企业咨询服务窗口,在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设立民营企业服务窗口,对涉民企法律服务事务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服务,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困难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开通民营企业热线服务电话、互联网服务平台,依托商会建立涉企法律服务微信群、QQ群,为民营企业学习法律和咨询法律服务事项提供便捷渠道。
    七是建立法律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热线监督电话,加强对律师服务民营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凡涉及对服务民营企业律师的投诉,7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予以回复,属于受理范围的60日内完成调查。对调查属实的违纪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处置。对涉及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相关法律服务的投诉,按照法律法规及时予以处理。
    八是建立法律服务评价机制。结合法律服务执业年度考核的有关要求,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参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数量、服务质量、执业规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统筹评估服务质效。在司法行政开展的评优评先活动中给予表彰,积极引导广大律师服务民营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