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法院多举措推行立案登记制解决“立案难”

07.05.2015  20:28
  5月4日,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首个工作日,奉节县人民法院共接待立案群众50余人,当场立案22件,发放一次性补正起诉材料2份,当场释明不符合起诉(申请)条件1件。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相关精神,奉节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央和最高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部署,严格按照“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工作要求,多措并举积极做好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成立院立案登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办公室,确保立案登记改革推行有力、落实到位。制作“立案登记制改革”宣传方案,张贴立案登记工作流程示意图,印制新的立案法规宣传手册,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手机报及网络平台,集中时间做好立案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加强部门间联系沟通,由立案登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分别做好与县委、人大的立案登记制改革专题汇报,积极向县政府相关部门、县政协等通报改革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其理解和支持。

  落实人员保障,强化责任意识。增调1名青年法官充实到立案窗口工作,确保立案窗口人员满岗。印制符合立案登记的诉讼材料清单、补正诉讼材料通知书等规范样本文件,提升登记效率。开展立案庭干警培训活动,认真组织立案登记制法规学习和实务操作讨论,保证每一名立案干警在思想上认识充分、在操作中运用到位,做到“应收尽收”,避免瑕疵差错。

  搞好督查工作,严格制度落实。实行院领导不定时立案窗口巡查和工作指导,落实“日报告”制度责任人,确保立案登记工作有序开展。将最高法院《立案登记改革意见》、《立案登记若干问题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印刷上墙,提升立案干警的意识水平,全面清除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院立案登记改革工作小组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开展实时视频监控、案件电话回访等活动,对立案窗口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及立案登记制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故意拖延立案、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等不符合立案登记制改革规定的行为予以实名通报批评。 来源:奉节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