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设立300多家法律服务点下沉一线 “法律诊所”开到家门口

12.01.2017  21:37

  小区业主与物业发生纠纷,问题迟迟难解;老人生活没着落,子女之间达不成赡养协议……这些小事小案,却往往是当事人的大烦恼。通过诉讼等渠道能解决,但耗费时间长,牵扯精力多,“性价比”并不高。针对身边烦心事,重庆市把300多家“法律诊所”设在农村和社区,提前介入矛盾纠纷的处理,让群众享受专业法律服务。“法律诊所”怎么运行?在调处纠纷中扮演怎样的角色?

  1月10日,重庆市南川区灌坝社区一场特殊会议正在进行。一方是“法律诊所”全体人员,一方是“求诊人”:小区物管公司代表和业主代表。“小区私搭乱建,占用公用通道;电梯长久失修;下水道经常被堵……物业公司到底管不管?”业主代表陈德禄一口气提了8个问题。物业公司代表杨益民回应:“动用房屋维修基金要经过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行,可那些房屋没出问题的业主不同意签字……

  双方争议比较大,各说各的理。

  基层干部、专业工作者参与,为化解纠纷提供法律建议

  灌坝社区的这场特殊会议陷入了僵局。这时,主持人、“法律诊所”主任杨勇听完双方陈述后指出争议焦点:“你们所说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两点:一是房屋维修基金如何启动?二是对于私搭乱建,如何处理?

  经过“医生”望、闻、问、切后,下了“处方”:业主委员会是业主选出来的,业主信得过,应协助物管公司做好业主工作,只有达到2/3以上业主同意才能动用房屋维修基金;对于私搭乱建,物管公司在职权范围内应及时制止。一个多小时的“会诊”,总算让双方都接受了。杨勇说:“以前他们单独都来过诊所,我解答他们不满意,今天我们把双方叫在一起,由诊所全体‘医生’‘会诊’,提出双方都要尽义务,才能解决好物业的问题。

  当前,基层群众对法律需求日渐增加,为推动基层依法治理,重庆市从2014年开始探索将法律服务力量引入农村和社区,建立“法律诊所”。发生在灌坝社区的“会诊”正是“法律诊所”的一项业务,即针对重点疑难纠纷,组织法律专家和政法干警会商,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据介绍,“法律诊所”由村(社区)党委书记担任主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医生”,村(社区)综治干部、民警等共同参与。每个诊所都有固定办公场所,就设在村(社区)。“接诊”登记簿上清楚地记载着“来诊”群众和“接诊人”姓名,内容及办理结果。每周至少有两天由法律服务工作者“接诊”。平时,如果村(社区)干部不能处理的问题,可与“医生”联系,及时“出诊”、“辅诊”或“会诊”。

  问诊、接诊、会诊全面细致,协助处理基层涉法事务

  巴南区也有“法律诊所”,但服务方式有所不同。据巴南区司法局局长姜莹星介绍,一般是由村(社区)干部和调委会人员先到各村居院坝“问诊”,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带回诊所请法律顾问帮助解决;当事人主动上门咨询请求帮助的,由法律顾问“接诊”解决,涉及区级部门和其他单位的由法律顾问“分诊”,交由镇街相关单位和分管领导对口协调解决。

  去年1月,巴南区石龙镇中伦村“法律诊所”工作人员接待了一位96岁的老人。老人李某丈夫过世多年,她一直随大儿媳居住(大儿子已去世),其他子女长期在外很少回家探望,同时也没有提供过任何经济帮助。老人身体状态每况愈下,生活起居困难,无固定的生活来源。大儿媳赡养16年有余,心生不平,不愿再继续赡养。

  一时,老人的生活没有了着落。了解老人的遭遇后,“法律诊所”立即“接诊”,并组织驻村镇街工作人员、村法律顾问和调委会人员上门调解,从情、理、法三方面对当事人分别进行劝说开导。最终,7个子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达成共同赡养母亲的协议。

  “法律诊所”不仅能引导百姓树立守法意识,还参与基层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制定等涉法事务。南川区南城街道有个村的村规民约准备写上“不许办宴席”这一条,可是拿到“诊所”一看,“医生”当场就指出,这样的规定是违法的,不能强制取消办宴席,只能提倡文明、节俭办宴席。2014年以来,仅南川区的“法律诊所”就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处理涉法事务122件。

  法律服务点对点、面对面,形式多样受到群众点赞

  与过去相比,南川区红锋村做了19年村支书的姚成云现在感到轻松多了:“地区要发展,百姓有很多问题也要解决,以前大多精力都用在解决纠纷上,没有精力谋发展。现在有了‘法律诊所’,纠纷由诊所来处理,我可以一门心思抓发展了。”姚成云还兼任“法律诊所”主任,但主要是组织统筹、协调、提供平台,具体事务由法律工作者处理。

  如今,“法律诊所”在重庆各区县口口相传,当地村(社区)干部、群众认为,“法律诊所”是了解政策法律的“信息库”、化解矛盾的“疏导站”、减少信访的“过滤网”、提升法律意识的“助推器”。

  南川区南城街道石林社区居委会主任韦延厚说,以前处理社区矛盾纠纷,惯用人情牌,结果是两边都摁不下去,三天两头来社区闹,还到处上访。现在,社区干部通过和“法律诊所”的法律工作者一起开展矛盾调解,赢得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除了“法律诊所”外,江津区还根据基层群众闲暇时喜欢在院坝里扎堆摆“龙门阵”的习惯,组建由司法助理员、法律工作者、律师等参与的法治宣讲小分队,深入辖区的小区楼院和农家院坝开展“法治院坝会”,面对面宣讲法律法规,接受群众法治咨询,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林育均认为,无论是“法律诊所”,还是“法治院坝会”,虽然名称不同,但内容一样,都是为老百姓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载体或平台,目的都是把专业的法律服务送到最基层。“我们不拘于形式,老百姓认可哪种形式,我们就采用哪种形式。

  (《人民日报》1月11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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