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教育系统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07.2018  23:36

一是成立机构。成立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县教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健全机制。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完善学校及学校周边治安防范机制,建立完善校园治安巡逻、门卫登记、视频监控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设施。三是精准摸排。开展教育系统“涉黑涉恶涉乱行为”大排查,结合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对账盘点,确保依法处理。四是突出重点。重点打击“侵占学校公用财产”“校园欺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敲诈勒索学生财物”“教唆、胁迫学生犯罪”等涉校涉师涉生违法犯罪行为。协调公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加大对学校周边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的清理管控力度,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稳定。五是广泛宣传。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方案,广泛动员部署。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对黑恶势力形成高压态势。六是强化保障。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足额保障开展专项斗争所需经费。对表现突出的学校、单位及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专项斗争领导不力、措施不硬、工作落后的学校、单位及个人从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