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多措并举确保中小学招生平稳进行

15.07.2015  17:50

 

第一,把握三大原则。 一是义务教育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权益,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100%,小学特别是桂溪地区学校招生必须坚持“户籍认定”,初中阶段学校招生重点把握好先后顺序、严格指标等问题,桂溪地区初中学校继续完善和推行“阳光招生”。二是普通高中坚持“择优录取,均衡指标”原则,将市级重点中学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各校的比例扩大到70%,高中学校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格控制标准班额,禁止突破招生计划。三是中职教育坚持“分解任务,自主招生”原则,将招生任务按比例分解到校。

第二,坚持三个统筹。 一是统筹招生规划。县教委基教科和职成教科根据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人口流动趋势和地方产业发展走向,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规模、师资和生源,结合优化学校布局调整,科学制定招生规划。二是统筹普职比例。在充分尊重学生自主选择就读学校权利的同时,引导学生理性选择到职业中学就读。三是统筹规模与质量。切实采取措施解决“超大规模学校”和“大班额”问题,妥善处理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的关系,着力化解薄弱学校“吃不饱”,优质学校“吃不了”的现象。

第三,破解三大问题。 一是着力破解优质生源流失问题,坚持正面引导,为优秀学生提供相应条件,留住优质生源。二是着力化解“大班额”问题。各校严格执行县教委下达的招生指标,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严禁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教委将在学生注册、学籍管理、实名核查、教材征订等环节上严格把握。三是着力缓解“择校热”问题。通过努力提升教育质量,优化布局、合理配置优质教育资源等解决“择校热”问题。

第四,严守三个规范。 一是规范招生办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入园、考试挂钩,普高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职高招生坚持“六个统一”。二是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十个“严禁”,做到令行禁止。三是规范招生宣传。通过教育网站、报刊、教师会、学生会及家长会等加大招生工作宣传力度,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违规处理机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