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多项措施确保铁路人身损害案件审判效果

05.06.2015  16:40
  铁路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是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传统案件,原告方一般家庭较为困难,相对处于弱势地位,该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确保铁路人身损害案件审判质量、审判效果。

  一是提高质量意识,力保司法公正。定期对案件进行梳理,将案件质效数据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手段,认真分析各质效数据波动出现的原因,针对性提出对策;将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重视程序在案件审判中的作用,以程序公正促实体公正,加强证据审查,提高案件质量;定期召开法官会议,讨论分析疑难复杂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为合议庭提出参考性意见。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彰显为民情怀。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积极推进诉讼费缓、减、免工作,上半年对8起案件当事人缓交诉讼费3.37万余元;对偏远地区、因伤致残等特殊当事人坚持上门开庭、调解,亲自到事发现场、当事人所在地了解情况,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诉讼调解,力促兑付及时。明确调解适用范围,不盲目追求案件调解率,而对当调案件力争做好、做细,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在案件流程上,实行诉前到判决前全程调解,促进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强化对铁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调解力度,力求当庭履行、兑现。今年,该院共受理铁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2件,审结7件。同时,对特别困难的当事人,积极与铁路方沟通协调,促进其先行垫付医疗费或达成和解协议,保障受损害方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损失得到及时赔偿。 来源:重庆铁路运输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