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出台措施大力扶持下岗矿工创办微型企业

22.06.2016  03:13

针对下岗矿工人数较多、创业能力薄弱、发展传统产业意识较强等特点,万盛经开区出台《关于扶持下岗矿工创办微型企业的实施意见》,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破解煤炭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民生发展难题。

一是扶持对象广。全区因资源型城市转型关闭的煤矿下岗矿工,含国有煤矿及乡镇煤矿的下岗矿工(不含国有煤矿办理退休及转岗人员)及其配偶创办的鼓励类和非鼓励类微型企业均可享受扶持政策。

二是扶持内容多。主要包括微型企业创业补助、场租补助、保险补助、电商补助、水电运营补助、设备购置补助、贷款补助、商业贷款贴息补助、法律咨询服务补助、成长扶持奖励等10项补助和鼓励煤矿企业创办微型企业孵化基地。

三是扶持资金保障有力。扶持资金由微型企业后续扶持专项资金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统筹支付,对煤矿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及其配偶创办的微型企业,属于市、区两级的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补助,对属于非鼓励类企业待成立3个月后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补助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