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推进章程实施 构建现代大学制度
2014年5月,教育部正式核准通过《西南大学章程》,作为重庆市第一所通过教育部核准高校,西南大学以章程为引领,积极推进章程实施,构建现代大学制度。
一是建立指向善治的科学决策机制。 学校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核心,制定《党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委工作规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完善科学决策机制。明确党委在把握办学方向、加强党的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职责。同时积极探索校院(部)二级管理和大部制改革,将管理重心下移,给予学院(部)更大的自主权。
二是健全回归本位的学术管理体系。 修订《学术委员会章程》,明确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力求从制度设计方面保障学术权力的回归,构建起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适度分离、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主要体现在:一是对学术委员会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四种权限范围进行了清晰的界定。二是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全校教授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发扬学术民主。三是扩大委员中专职教师和青年教师的比例,实行任期制,防止学术权力固化。四是学术委员会实行记名投票决策机制,防止学术垄断和学术腐败。
三是完善基于章程的民主管理机制。 修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和与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均要提交教代会审议。制定《学生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在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评优评奖、奖助学金评审、改善学习生活条件等方面充分征求学生代表的意见。同时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不断拓宽民主监督渠道。
四是建立推动发展的外部关系。 积极制定《西南大学理事会章程》,筹建西南大学理事会,发挥理事会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重要咨询功能;充分发挥教育基金会作用,依法通过多种渠道筹措学校教育发展资金,支持学校事业发展;加强校友会建设,完善校友会组织架构,建设地域性和行业性校友会,形成互帮互利的合作机制,实现学校与社会的多层次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