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生海南救海豚 照片被网友挪用编故事

30.01.2015  03:27

网友微博截图

你可曾想过,你在微信朋友圈发的原创照片,会被千里之外的网友拿去,编造一个他自己的故事,再上传到微博上,获取网友点赞。

28日,重庆崽儿小杨就碰到了这样的事,他在海南救海豚的事情莫名其妙地被一网友嫁接到他人身上。好在朋友及时发现,盗图编造故事的网友也删除微博并向小杨道歉。

朋友圈照片被他人搬到微博

这是重庆某高校大学生小杨(化名)第一次亲身体验到社交网络的“可怕”之处。

1月27日,在海南文昌月亮湾的沙滩上,小杨做了件好事,他和当地的渔民一起,把一条搁浅的海豚推回到水中,并看着海豚向海里游去。

27日上午10点36分,小杨发了一条微信朋友圈,上传了4张海豚搁浅在沙滩的照片、1张渔民在救海豚的照片和1张海豚游回海中的照片,并配文说:“今天来月亮湾救了条海豚,我的天,第一次亲手摸啊,激动啊,请叫我红领巾。

不久后,小杨的朋友小苏(化名)给这条朋友圈点了个赞。

小苏万万没想到,在新浪微博上,有个叫“@上海大哥”的账号,在27日下午5点17很发了一条微博:“下午15::20分,我在七洲列岛海钓,遇到一头搁浅的海豚,拼了老命的把它往水里拖,渔民发现后,开船往这边赶,还用喇叭对我喊‘别放别放,给你3000块。’你就是给我3万我也要放!海豚兄,慢走,临走前给你拍一张。

该网友同时圈了“@江宁公安在线”和“@博物杂志”两个账号,请求对方帮他鉴定下图中的是不是海豚。

小苏发现,“@上海大哥”上传的其中两张微博配图,竟然跟小杨发在朋友圈里的图一模一样。当时,该条微博已收获大量转发、评论以及点赞。否则,小苏也看不到这条微博。

在向小杨核实后,28日晚上8点31分,小苏代替不用微博的小杨发微博斥责“@上海大哥”捏造事实并且盗图,要求盗图博主立即删除微博,并呼吁网友擦亮眼睛,为真正救海豚的人点赞。

截至29日下午2点,小苏的这条辟谣微博已被转发3258次,其中就包括“@江宁公安在线”。

网友:已删除微博并道歉

就在小杨发布辟谣微博的半个多小时后,“@上海大哥”就通过微信向小杨发了道歉的语音消息,表示照片是从同事那里得到的,配图的故事是他自己写的。该网友还请小杨把微博删了。

随后,“@上海大哥”删除了那条微博,并修改了自己的账号名称。28日晚上11点1分,该网友发了一条微博:“对不起!”这条微博下的100多条评论,大部分都是指责他的,有的网友甚至在辱骂他。多数网友认为,即使盗图,也不应该无中生有、诽谤渔民;不过,也有网友认为,既然博主已经道歉,“大家批评批评就算了吧”。

29日,记者给该网友发私信,但发稿前一直未得到回复。

当事人:事情已过 不想再提

做个好事而已嘛,重庆人,走哪都是耿直的。”29日,小杨告诉记者,关于这件事,他不想再说更多细节。小苏也表示:“小杨本来就很低调,做好事被闹得大家皆知并非本意。事情已经结束了,就这样吧。

小杨说,他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新浪微博真是个可怕的东西,从我这直接盗图再编个故事就是自己的了,无语惨了。

以后在朋友圈发图,小杨会加个水印,避免再出现类似的盗图事件。此外,小杨还希望大家不要再说盗图的哪位网友了,毕竟他“知错就改了”。

律师:恶作剧也损害他人利益

重庆市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浩表示,网友“@上海大哥”不负责任地美化自己、丑化他人的事件,实际上是哗众取宠。

他说,“@上海大哥”盗图后配发文字,使本属于小杨、渔民的赞誉转加在自己身上,并无中生有地捏造渔民欲购买海豚的事实。这个过程既盗用了他人信息资料,又损害了渔民的名誉权。

此外,“@上海大哥”通过@江宁公安在线和@博物杂志,扩大了整个事件的影响。虽然,其事后澄清了事实但其恶劣的影响已经很难消除,渔民因其捏造事实造成的名义损害已无法全部回复。可以说,看似小小的恶作剧就可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扰乱社会风气和公共秩序,最终害人害己。

董浩表示,无论在社会生活中还是网络社区中,市民都必须认真思考自己的作为,将不损害他人、社会、公共利益作为行为的底线。

纵深:

专家:市民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社交网络让你的生活更精彩,也让你的个人信息面临着随时暴露的风险。

小杨是幸运的,尽管被盗了图,但至少没给他本来产生严重的伤害。跟小杨相比,前几天在明星陈赫的微博上要求陈赫退出《奔跑吧兄弟》节目的网友就没这么幸运了,这个本来是再普通不过网友随即遭网友“人肉”,姓名、照片、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全部被曝光。

无论是盗取QQ号进行诈骗、还是下载你的微信头像,把昵称改成你的名字,再屏蔽朋友圈不让你看见这样的“画皮诈骗”,或是提醒你不要在朋友圈发孩子的照片、上学地点等信息, 都让我们不得不思考这几个问题:如何甄别微博、朋友圈上的信息,如何在社交网络中尽可能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

四川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张春林认为,网络中时常会出现一些谣言,这一方面要依靠相关部门及时澄清事实、依法惩处造谣者;另一方面,市民也应提升自身甄别真假信息的能力。

张春林说,市民应当对自己在公共媒介上的言语负责任,这种负责不仅体现在不制造虚假信息外,还体现在不传播,即不转发虚假信息。“当你要转发某一条信息时,首先应保证你转发的内容是真实的。”张春林介绍,部分信息网友可能因为知识过于专业无法甄别,有些网络中常出现的、第一感觉是虚假的信息,一个简单的方法就是在网上搜索一下,便很容易知道真假。

此外,“网络暴力”不是某一个人能够控制的,需要从立法、执法、提高自身素质等多方面净化网络环境。从自身角度说,市民尽量不要在社交网络中透露自己的家庭成员、住址、照片等个人信息。同时,市民要有产权意识,通过添加照片水印、注明“转载需标明来源”等方式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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