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章程不该用“简称”

06.07.2015  09:27

南昌大学章程》明确简称“南大”,南京大学师生怎么看?《南昌大学章程》经江西省教育厅核准后,南京大学真的不高兴了。(7月5日《重庆晨报》)

校名,一旦“简称”,雷同是难免的,但既然是“简称”,应该多用于口头语言。而一旦成为书面语言或是正式文件,像《大学章程》,就不该使用“简称”,而应该用全名,这样就不会引起误会了。

现在的大学,存在许多问题,比如过度行政化、教学质量不高、学生就业难、千校一面等等,均需花很多精力去解决。大学如果不增强自身的实力,即便是争到最“好听”的“名字”又有何用?大学吸引学生唯有靠实力而绝不会是起个“好名”,更不是独霸所谓的“好名”。

滨兵(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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