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视察《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实施情况

13.04.2017  12:51

  4月11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率队,对《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视察。

  张轩先后前往渝中区志愿服务指导中心、渝中区志愿服务组织成长基地、归元寺社区、重庆市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江北区绿叶义工志愿者协会,了解我市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在听取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市残联的汇报后,张轩表示,《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的实施,使我市志愿服务工作有法可依,条例的施行对我市志愿服务工作的发展起到了保障和助推作用。一年多来,各行各业的人不断积极热情投身志愿服务,我市志愿服务工作呈现出健康蓬勃发展的态势。

  张轩指出,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市委的要求,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发挥好志愿服务组织在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方面的作用。

  张轩强调,开展志愿服务工作,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确保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正确方向,为志愿服务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要在做好原有志愿服务品牌的基础上,拓展志愿服务新品牌,强化志愿服务供需对接,对志愿服务项目进行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志愿服务水平;要加强志愿服务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志愿精神,为志愿服务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定宇、秘书长龙华参加视察。

            (记者 颜若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