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司法局主动调解,促平安大足建设

09.01.2015  10:35

    大足区司法局为进一步推动平安大足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以矛盾纠纷化解为工作主线,将工作前移到一线、将问题发现在一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以推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开展日常性和集中性排查调处活动为工作着力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因素,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主动调解,促进平安大足建设。在全市率先设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科,提高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实效。扎实推进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重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大足石刻景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专业性、行业性组织建设。特别是区医调中心总结提炼的“1+3+2”医疗纠纷调处模式受到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学普重要批示,按照“依法公正、求真务实、合理引导”的总体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医疗纠纷调解工作。2012年以来,阻止医闹7起,调处医疗纠纷68件,达成调解协议66件,调解成功率97%以上,涉及当事人126人,涉及协议金额共计148万元。

  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处、促平安、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项攻坚活动,深入农家小院、居民小区、工矿企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严格落实“周排查上报、月分析研判、重大矛盾纠纷快报”等制度,在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中探索“四个在前”工作模式:即“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把大量的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街”。

  按照专业化、年轻化、知识化的要求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调解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各级调委会积极聘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学生村官担任人民调解员,提高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业务水平。结合各村居委换届契机,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员特别是调委会主任的选任工作。统一为调委会添置《调解员培训简明教程》,组织编写了《大足区人民调解工作讲义》,每年坚持对人民调解员员轮训一次,先后培训调解员3761人次,表彰了31名人民调解能手;同时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网上设立“人民调解邮箱”、“人民调解受理电话”,及时有效就地化解纠纷。 

  新区成立以来,各司法所指导专业性调委会、村居调委会参与调解纠纷30362件,调解成功率97%以上。其中疑难复杂纠纷241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64件1296人次,防止民转刑15件102人次,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和减少了群体事件的发生,实现应调尽调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