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安监局落实“四严禁”确保廉洁过清明

05.04.2016  12:27

在清明节来临之际,大足区安监局以清明节为抓手,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专题召开干部职工会议,重温《廉政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严格要求机关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遵守《廉政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做到“四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祭扫活动;严禁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祭扫费用;严禁以祭扫等名义讲排场、比阔气、搞浪费;严禁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同时,大力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增强环境保护和安全防火意识。为干部职工廉洁过清明打好“预防针”。

局党组书记黎宗奎要求:一是要带头遵守有关规定,时刻廉洁自律,严格值班值守;二是要带头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祭祀活动时点烛、烧香、烧纸或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安全稳定;三是要带头对祭扫及丧事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切实做到风清气正过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