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

06.02.2018  10:23
近日,大足区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该调解委员会聘请了20名由律师、旅游专家等组成的专兼职调解员,为维护来大足旅游者合法权益提供一个新平台。
    该调委会有规范的调解室、接待及办公场地,是在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旅游局指导和支持下依法设立的,可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旅游纠纷化解中的优势,及时有效地预防、客观公正地调处因旅游活动引起的矛盾纠纷,保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法为上,礼为先,和为贵”的工作理念,为大足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发挥积极的作用。
    该调委会受理调解的范围包括,一是当事人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二是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的。四是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旅游纠纷人民调解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调查、调解、回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旅游纠纷,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调结。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30个工作日内调结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调解期限,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