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检察院:打出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组合拳”

13.10.2017  15:23
        “对我们民营企业来说,这种落实到司法机关的保护原则,等于是给我们合法经营吃了一颗‘定心丸’!”         10月11日,在重庆市大足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大足区深化非公有制经济维权服务工作座谈会上,重庆杰利来日用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方杰对该院出台的《深化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给予高度评价。       据大足区检察院检察长程权在会上介绍,大足区是“五金之乡”“重汽摇篮”,民营经济非常活跃。目前非公有制企业达到5530户,从业人员18.1万人,实现年总产值1018.2亿元。但近年来受市场影响,这些企业因各方面困难,也引发了合同诈骗、劳资纠纷、制假售假、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一些法律和社会问题。       “检察机关的作用,就是要运用法律手段,既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生产经营,又促进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规范用权。”程权表示,大足区非公经济非常发达,必须依法保护非公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家和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才能增强地区发展预期和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创新发展。         早在2014年,大足区检察院就联合区工商联成立了大足区非公经济维权服务中心。该中心出台了服务非公有制经济措施,明确维权对象及受理范围,找准发力点,关注重点领域,推出非公服务新举措,为首批39家企业和15家商会建立法律服务维权网络,专门聘请4名资深律师常年担任法律顾问。       “这3年来,维权服务中心就是我们非公企业维权的主心骨。”郭方杰回忆,2014年公司一部门负责人侵占公款8万余元然后辞职,待发现后连续3年追讨无果,结果维权服务中心协调有关各方,只花了两个月就将该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追回赃款。       “事实上,这一次的《意见》出台是综合了维权中心3年试点后,进一步依法保护非公经济的探索与努力。”程权表示,为了将《意见》制定得更符合实际、更具操作性,区检察院进行了海量的走访、座谈、调研。       2017年5月,该院副检察长游强带队再次深入调研,通过对全区27个镇街100余家企业的调研发现,尽管有高达95%的企业认为维权中心工作开展得“较好”、“很好”,但很多企业仍表示面临许多法律需求和法律难题。       “当时我们就深深感到,非公企业面临的法律需求和难题远不是简单普普法、讲讲课就能解决的,而是必须有一个系统的制度作为支撑。”游强表示,许多非公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高度复杂化,牵涉到的方面大多涉及经济领域,如果没有相关经济部门有效介入并形成联动机制,仅靠检察系统推动,难度极大。“随后我们定下了大方向,就是努力推动建立一个多方参与、各方协调的机制,共同服务非公经济。”游强说。       经过维权中心3年的沉淀和积累以及多次的深入调研,此次《意见》中明确提出,健全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协作机制,成立由检察长程权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服务非公经济的检察举措,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跟踪督查工作落实情况。       此外,在已建立的维权中心基础上,大足区检察院邀请区公安、工商、税务、城建、规划、环保、安监等职能部门成为维权服务中心成员单位,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该联席会议由区检察院、区工商联牵头,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意见。         与此对应,大足区检察院建立检察官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制度,指派政治素质过硬、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对口联系本区规模以上重点非公企业,每季度至少走访联系1次,主动开展对企业的法律服务,便捷受理企业的司法诉求,积极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       同时,建立涉非公有制经济案件专办制度。对严重侵犯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和涉及非公经济的诉讼监督案件,案管部门受案后直接分配给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对口联系检察官办理,必要时也可由分管领导牵头组成检察官办案组办理。       “这是一套环环相扣的制度组合拳,目的就是建立一个严密的制度体系,将服务非公经济的举措以制度的方式进行固化。”程权表示,制定的《意见》本身强调的就是实用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尽管我们探索出了一系列制度保障,但是面临的困难也不少,希望全社会都能关注非公经济发展。”程权表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涉及部门和单位多、工作量大面宽,服务对象涉及社会各阶层,亟需各相关部门加强衔接沟通、注重协调配合,要加强与区工商联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人事、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