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被查 5天后挑衅执法民警被拘10日

20.01.2020  15:54

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消息,酒后驾车被查,心中一直不满,第二次喝酒后,直接去找到正在执法的民警,挑衅推搡,妨碍执法,男子被拘留10日。

1月13日晚,江北交巡警渝澳勤务大队多名民警、辅警正在江北区建新西路开展春运夜间盘查工作,两名男子步行出现在执法现场,故意挑衅,向执勤辅警大声吼叫,称自己喝了酒,让辅警来查他。在场执法民警和辅警见二人有明显醉态,遂保持克制,将两名男子劝离至马路对面人行道上。5分钟后,两名男子再次返回执法现场,站在马路中间,影响路面车辆正常通行。民警再次将其劝离,在劝离过程中,两名男子对民警和辅警有推搡动作,使用不文明语言辱骂民警和辅警。民警为尽快平息事件,始终保持克制,向其出示了警官证,并第二次将其劝离。3分钟后,两名男子第三次返回执法现场,阻碍民警执法,周围群众皆大声指责两名男子行为无理。

两名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阻碍执行公务。民警依法对二人进行控制,在控制过程中,两名男子不配合民警执法,暴力阻碍民警执法,造成民警和辅警受伤。二人随后被民警带至派出所进行处理。

经查,违法男子李某,1月8日晚在建新西路因酒后驾车被江北交巡警渝澳大队依法查处,其当时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暂扣其驾驶证,做进一步处理。李某被处罚后,不但没有反省自己的违法行为,反而心生怨恨,伺机报复。13日晚,李某与其表亲杜某饮酒后,在路上正遇到民警和辅警正在执法,其中一名辅警为1月8日将其查处的辅警,李某和杜某便故意来到执法现场挑衅辅警和民警,并不听劝阻,愈演愈烈,实施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行为。

两名男子李某和杜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之规定,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违法,二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立即送往拘留所执行。

交巡警提醒广大市民,春运已至,为确保春运交通安全,交巡警将会在重点路段增设检查站,加大执法力度和频度。此举是为了确保大家春节出行的畅通和平安,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配合。配合警察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不配合警察执法构成违法、犯罪的,人民警察将依法进行处理。

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刘洪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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