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2015年中央畜禽标准化创建示范项目备案审查意见的通知

19.11.2015  12:03

渝农发〔2015〕278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财政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标准化创建示范项目资金预算及做好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15〕300号文件要求,对你们报来备案的关于2015年中央畜禽标准化创建示范项目报告及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对审查时未发现问题的区县同意其上报的实施方案备案;对审查时发现问题的区县,经电话沟通已经重新上报实施方案的按照最新上报的实施方案备案。审查通过的实施方案将作为项目验收、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建设内容详见附件。经市级备案审查的实施方案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仍按原程序报批。

请各项目区县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指导项目单位根据实施方案抓紧实施,尽早发挥效益。

 

附件: 重庆市2015年中央畜禽标准化创建示范项目汇总表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