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改革扶贫项目管理办法 群众满意度迅速提升

24.12.2014  18:34

2014年,奉节县针对社会和广大群众关注的农村项目建设规划布局、建设资金、建设质量、后期维护等问题,提出了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制定了奉节县“1+7”农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1”即《农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7”是指关于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公路、人饮工程、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农村移民工程和扶贫项目建设管理7个实施细则)。扶贫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分项目申报、计划下达、实施方案编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验收、资金拨付共9条,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后,有力推进了扶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了项目建设质量,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一、创新三项机制

——下放实施主体。 建立“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重大投资、跨区域实施的项目由扶贫部门组织实施,项目发包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确定施工单位;50万元以下投资规模较小、技术要求简单、群众直接受益的财政扶贫项目均由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乡镇(街道)或村(居)委员会组织实施。

——健全运行机制。 扶贫项目规划需符合行业规划,实行行业归口协同规划,如涉及到水利、交通等建设项目,由水务、交通等行业部门到贫困村实地踏看,协同乡镇作好规划。整个项目安排,避免“撒胡椒面”,防止重复建设,实现了条块无缝对接。项目申报采取群众需求、乡镇申报、部门下达的“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模式,充分体现群众意愿。

——优化审批程序。 由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建设的项目充分发挥“一事一议”、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机制,采取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投资包干等方式进行建设。对于点多面广、投资分散的贫困村财政扶贫项目实行项目实施方案备案制度,由此减化审批程序,减轻基层负担。

二、实现四个转变

——民议:方案设计问需于民。 扶贫项目计划下达后,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由乡(镇)、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就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方式、项目投资、林(地)矛盾、后期管护等进行充分讨论,在此基础上编制实施方案。

——民建:工程建设群众自己办 。改变过去大包大揽做法,群众的事情让群众自己办。在实施项目建设中,所有的矛盾协调均由群众自己讨论解决并作承诺。因为是自己受益,群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民监:项目实施群众监督全程。 公开是最有效的监管手段。一是利用公示栏、会议、政府信息平台等方式,对项目建设信息全方位公示;二是对项目规划、资金使用、工程质量、验收等环节实行扶贫义务监管员和直接受益农户代表全程监督。

——民管:形成工程运行管护制度。 动员组织群众讨论制定村规民约、指导受益群众协商建立后期管护制度,实现了“三分建、七分管、十分用”的目标。

三、发挥四大效益

——明确了项目管理责任。 新的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理顺了部门、乡镇和村的关系,致力于让乡镇(街道)、村(社区)权力和责任相匹配,以充分调动乡镇、村主动性;明确了项目受益主体管护责任,该办法克服了群众的事群众自己不管、政府难管的被动局面。

——调动了群众热情。 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是转变扶贫工作思路的一项大胆尝试,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群众的事情交由群众自己办,让群众在扶贫项目方面感受到了公平、享受到了实惠,破除贫困村群众“等靠要”思想,积极参与到扶贫各项工作之中。

——改善了民生民利。 项目管理办法的目标在于项目质量经得起检验,项目工程做一项成一项。今年贫困村573个项目建设截止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80%,贫困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产业培育日渐成熟。

——提升了满意水平。 项目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大量扶贫项目迅速落地生根,项目实施放权于民,群众知根知底,有效杜绝腐败,改善了党群关系,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今年实现财政扶贫项目建设“零上访”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