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局抓好“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7.03.2016  19:09

为维护市场秩序、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按照市局要求,忠县局积极行动,四措并举,有序抓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及时对通知精神进行了梳理,明确了吃透精神、及早行动、搞好培训、争取支持、注重协同的工作要求并拟定了相关工作计划。一是就“双告知”职责和市场主体承诺制度向各登记窗口发出通知,提出了贯彻指导意见,要求各窗口随即执行;二是要求在组织做好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基础上,抓好“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强化培训、提高认识。召开全局监管及登记干部培训会,对《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进行了政策解读,对“双告知”及市场主体承诺制工作再次做了部署,对工商部门牵头监管的14项审批项目和工商部门与其他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均有权或共同监管的30项审批项目以及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做了系统学习。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认识,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效能。

三、加强沟通、协同推动。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各相关审批部门的联系,传达精神、解读政策、明晰职责、理顺关系、落实责任,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信息互通、合力攻坚的新型管理格局,协同稳步推动 “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着力宣传、营造氛围。计划通过电视广告、宣传横幅、微信QQ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规规章,引导市场主体自觉识别审批事项的能力,强化对企业诚信的监管,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履行年报公示、规范经营等相关法定义务,努力营造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忠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