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好友”发来登录验证信息,真好友损失4万7

15.06.2017  18:24

今年3月,彭水县19岁男孩杨杰(化名)在网吧上网睡着后,钱包、手机、身份证被偷。时隔一个多月,杨杰发现自己农行卡上的4万多元不翼而飞,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直到这时他才发现,有人利用他的微信将银行卡内现金转账提现。日前,该案犯罪嫌疑人张浩(化名)已被彭水县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

被偷少量现金未在意,卡上现金不见了

今年3月26日下午,杨杰在彭水县某网吧上网睡着,醒来后发现放在旁边的钱包和手机不见了,与钱包同时丢失的还有身份证、手机和280余元现金。因为被偷的现金不多,手机价值也不高,杨杰并没有在意。

4月11日,杨杰补办身份证下来后,登录微信发现绑定的银行卡上47000元现金被转走。杨杰这才发现不对劲,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利用失主信息,男子用微信广发验证信息

警方介入调查后,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张浩并将其抓获。据张浩交代,当天他在网吧上网,发现有人在睡觉,就顺手将他的钱包和手机拿走。

张浩熟悉了解微信绑定银行卡支付提现的流程,于是决定用“拿来”的身份证、电话卡进行转账提现。他首先将杨杰手机中的电话卡取出放入自己的手机中,并登录微信。由于非常用手机登录微信需要验证,张浩便向杨杰的所有好友发送验证信息。杨杰的部分好友收到验证信息后,在没有弄明是否是杨杰本人登录的情况下,帮助张浩完成了验证。张浩登录微信后发现杨杰绑定的银行卡上有钱,便用杨杰的身份证、电话号码完成了微信支付密码的修改,之后张浩通过几次转账提现的方式,将杨杰银行卡上的47000元全部取走。

男子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张浩窃取他人的身份证、电话卡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通过微信将信用卡上的现金转走,属于信用卡诈骗行为,已构成刑法上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今(15)日下午,张浩依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同时,检察官提醒市民,随着科技不断发展,网络支付手段日益丰富,相伴随的是个人信息、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如遇到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等涉及身份信息的证件丢失,要及时报警寻求帮助,尽快了解自己的财产动态;及时补办电话卡,确保自己掌握财产支出状况;尽早解除网上支付绑定银行卡,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提早知会亲朋好友,切勿上当受骗。同时,每一位通讯手段的使用者都要注意,遇到验证信息,要认真核实,确保是自己亲朋好友的情况下再去帮助验证,发现可疑信息和人员要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通讯员 叶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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