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法院创新审判思路 妥善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09.11.2017  22:05
  2015年-2017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持续上涨,2015年1-9月新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90件,2016年同期增长32.6%,数量增至252件。2017年1-9月,该院新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38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52%,预计全年新收此类案件数量将超过400件。在这些案件中,涉及划地自建房屋权属转让合同纠纷与群体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占70%左右。

  面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的持续增长,为了实现案件的高效处理,缓解办案压力,妥善化解矛盾,特别是群体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及划地自建房屋权属转让合同纠纷,避免爆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民三庭整体谋划,创新审判思路,改进方案,敢于攻坚,逐一破解,确保案件办理取得良好效果。

  在人员配备上,实行专业审理,注重传承发展。案件繁简分流与合议庭专业化审理类型案件相结合,将熟悉社情民情、善做群众工作、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团队配备为稳定的办案力量,延续和传承过去多年的方法经验,注重根据新的案件特点,运用有针对性的办案方法。对群体性案件通过合理分案,形成办案合力,分批化解,逐一突破,避免因部分人员煽动造成从众效应,激化矛盾,影响案件办理。

  在办案规范上,注重节点控制,主导办案进程。办案法官主动走出法庭、走进社区,及时主动协调社区干部,了解情况,沟通意见,达成共识,配合工作。在处理划地自建房屋权属转让合同纠纷时走进安置户家中,当面听取意见,缓和对抗情绪,执法同时普法,掌握心态变化,做好预案安排,有效解决“进不了门”、“找不着人”、“走不出门”的突出问题。采取在社区、住户家中现场办案的灵活方式,将法庭审理的部分工作外移开展,扩大庭审影响力,对相关群众起到普法教育作用。

  在裁判标准上,讲明是非公道,增进理性共识。全面充分释法明理,教育群众增强诚信履约意识,抓两头带中间,对明理知法的当事人,促进双方达成调解。对漫天要价、胡搅蛮缠、坚持不合理诉求的当事人,在做好前期劝解普法的基础上,依法及时作出判决,明确人民法院支持诚信守约、制裁违约行为的坚定态度,逐渐扭转少数群众民事法律意识滞后片面、误以为法不责众等思想观念,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规范。

  在社会延伸上,注重判后跟进,强化促和明理。采取当面答疑、电话回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消除误解误读、消解抵触心态,增进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区和谐,进一步传递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传播守法、诚信、友善、和谐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夯实基层社会现代化治理的群众基础。 来源:璧山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