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督查组对綦展开畜禽污染防治工作和露天焚烧秸秆工作专项督查

18.07.2017  10:51

      7月12日,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渝农发〔2017〕148号)文件要求,市农委督查组对綦江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和露天焚烧秸秆工作专项督查。

      这次督查重点针对我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情况、区人民政府“三区”划分、调整和落实情况、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及禁止秸秆焚烧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组现场查看了2个关闭畜禽场和1个治理畜禽场以及高速路沿线是否有露天焚烧秸秆情况,并与区环保局、区农委农产品质量检测和农环站、畜牧水产站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区农委副主任吴昌余、赵亮参加了座谈。

      督查组工作人员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听取区农委工作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我区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和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方面的成绩,也对我区下一步相关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一是畜禽污染治理资料需更加完善;二是尽快完成“三区划分”调整方案及“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区畜牧养殖污染防治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