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公司搞丢婚礼摄像 到底应该索赔多少

19.01.2015  20:41
  

  王女士拿着手机称女儿婚礼上的照片只有这一张了

  现在的新人办婚礼,一般会邀请摄像师全程跟拍,留下影像纪念。可沙坪坝区陈家桥居民王女士的女儿婚礼结束后,婚庆公司却告诉他们摄像器材被盗,婚礼当天录的影像全没了。

  昨日下午,重庆晚报记者来到沙坪坝区陈家桥安居小区D栋,王女士的女儿、24岁的朱贵莎说,她和丈夫上月27日举办婚礼,负责的是陈家桥一家婚庆公司,收费7000元,在服务中,约定婚礼当天婚庆公司派来摄像师,全程拍摄记录。

  “婚庆公司当时承诺,婚礼过后一个月,制作成光碟交给我。”朱贵莎说,她是独生女,请摄像师跟拍想留下美好回忆,哪知遇到这种事。

  王女士还说,婚宴当天有些亲朋好友因有事情没来,特意嘱咐之后会到家里来,看婚礼当天拍摄的光碟,弥补遗憾。

  “很抱歉,店里被盗摄影机丢了,您婚礼当天的影像资料找不回来了。”本月13日下午,朱贵莎接到了婚庆公司打来的电话,对方称,婚礼结束当天店里停电,摄像师没有及时把录像资料拷贝到电脑里。不料,店里当晚失窃,拍摄朱贵莎婚礼的那台摄像机也被偷走。

  朱贵莎向当地派出所咨询,民警告知,摄像机可能找不回来了。“一家人都很郁闷。”王女士说,丢了女儿的美好纪念,没有办法弥补了。

  王女士拿出手机,向记者展示女儿婚礼上的照片,说:“这几张照片,还是身边亲戚朋友用手机拍后发给我的。婚礼当天我们忙,自己一张都没拍,遗憾啊。

  “摄像机被偷了大半个月后,婚庆公司才告知我们。”王女士一家越想越生气,拿着当初签的订单找到婚庆公司,要求赔偿。

  “摄像费用是800元,按照订单上的约定,我们提出双倍赔偿1600元,遭到了朱小姐一家的拒绝。”该婚庆公司负责人曾女士告诉记者。

  “婚庆公司的经济赔偿不能弥补对家人有特别纪念意义的影像。”王女士称,她准备向法院起诉,要求婚庆公司赔偿两万元。

  昨日下午,记者跟随朱贵莎及家人来到婚庆公司,双方再次进行了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婚庆公司赔偿5000元。重庆晚报见习记者 赵方敏 摄影报道

  婚礼影像是特定物品

  要求精神赔偿合理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健康称,婚庆订单属于有效服务合同,婚庆公司不能提供婚礼影像资料,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双倍赔偿,价格应以婚庆行业市场价格作为参考,而不是婚庆公司单方面提出的价格。

  陈律师还指出,婚礼的影像资料有特别纪念意义,是特定物品,可以向婚庆公司提出精神赔偿,酌情增加赔偿金额。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合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仍可要求婚庆公司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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