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媒介法治与新闻伦理规范高端论坛在渝举行

26.04.2015  12:52
      新闻立法一直是业内探讨不尽的话题,新闻立法存在怎样的机遇与困境?新媒体的出现为其带来了怎样的影响?4月24日,“中国媒介法治与新闻伦理规范高端论坛”在重庆大学召开,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大学、重庆大学等十余所高校的学者齐聚重庆,就新闻法治困境与出路、新媒体时代的传播法治等问题各抒己见,提出自己的思考。

      新媒体“助推”新闻立法

      “在当前社会条件下,新闻伦理与媒介法治是值得高度重视的现实问题,这是我们学界必须面对的重要研究课题。”重庆大学新闻学院院长董天策在论坛上表示,近年来,新闻行业内出现的失实报道、新闻敲诈案件不断涌现,已让新闻立法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除了已经曝光的典型案件,与会专家还表示,新媒体的不断发展也成为新闻立法的“助推器”。

      “在技术的发展下,现在的媒介形态已发生变化。”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郑保卫指出,在新媒体环境下,“谁在场,谁就是记者”,而这些信息的传播需要法律法规来解决。

      立法面临机遇与挑战

      目前,我国已印发《关于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以及《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与会专家认为,这两个举措以及当前我国依法治国的良好形势为新闻立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然而立法之路还有诸多现实困境。

      “新闻立法需要解决一系列问题,比如市场经济体制是否规范?能否为立法提供保障?社会基础是否具备?国家信息安全如何保障等等。” 郑保卫指出,新闻立法难以出台的原因值得业界细细思考。

      此外,关于新闻立法的争议也是摆在立法面前的一道难题。

      “媒体犯错了,该不该受到批评和惩罚?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但是,这与以保护新闻自由为宗旨的新闻法有没有冲突?”复旦大学教授童兵说,除了这些问题外,在我国,一些同新闻法相关的基础性法律尚需完善,这也增添了新闻立法的难度。

      那么,如何在现有的基础上,推动新闻法的出台?对此,郑保卫表示,可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比如,我们可以逐步完善、修订一些现有的相关法律,同时,营造学法、遵法、护法的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新闻法的出台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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