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是“要还的” 嫌疑人生态补偿放生二十万尾鱼苗

09.09.2020  21:32

秋高气爽下的明月湖,被绿树环绕、清澈平静。当20万尾鱼儿,一起在湖里游开时,划出一道又一道水浪。

7日,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联合区环保局、区检察院、区农委等部门,来到江北区五宝镇明月湖,开展修复生态环境增殖放流活动。

据江北区公安分局介绍,此次活动由江北区检察院、区农委、区公安局联合发起。放生的鱼苗全部来源于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生态赔偿,由相关机构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环境,总共20万尾,总价值3万余元。

江北环保民警王继超介绍说,尽管警方和相关部门一直在普及宣传禁止非法捕捞,但还是有人顶风作案。8月4日,民警在每天的例行巡查中发现,江北区鱼嘴镇朝阳溪,一男子陈某趁着夜色,使用电瓶和升压器对河里的野生鱼进行电击,不时有鱼群被电晕漂浮上岸,而陈某身旁的水桶已经装了满满一桶鱼。江北区打击非法捕捞行动小组立即将其抓捕,查获其电鱼工具、升压器和近10斤野生鱼。

在之后的刑事处罚和宣传教育中,男子陈某明白了自己的过错,在江北区公安分局环保民警的建议下,陈某与此前参与进行非法捕捞的多位嫌疑人一起,出资购买二十万尾生态鱼苗进行放养。

据介绍,因为此时是长江涨水期,鱼苗在自然河流中存活率不高,所以民警和相关部门选择五宝镇明月湖为放生点。明月湖系长江天然水域,可直接联通长江,鱼苗将在此进行为期1年左右的暂时喂养,等待鱼苗长成之后,再将他们放归于长江流域。

王继超表示,相对以前单纯的刑事处罚,生态补偿制度,更能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修复作用,也能对非法捕捞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警方呼吁市民们不要从事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