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司法局集中学习《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

14.07.2015  15:44

2015年6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贯彻执行好《意见》,2015年7月13日,大渡口区司法局组织全体职工集中专题学习《意见》。

会上,大渡口区法律援助中心分管局领导王嘉祥副局长就《意见》的出台意义、总体要求、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着重对《意见》的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一是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在原有的法律援助范围基础之上,逐步将多项民生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建立法律援助参与刑事和解、死刑复核案件办理工作机制。 二是 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各环节业务。完善援助质量监管机制,综合运用案件质量评估检查、庭审旁听、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管理。 三是 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逐步拓展基层法律服务网络,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向城乡社区延伸。创新咨询服务方式,逐步运用网络平台和新兴传播工具,提高咨询服务的可及性。

会议最后,王嘉祥副局长要求全体职工会后进一步学习《意见》,特别指出区法律援助中心要理清思路,提前做好专项调研工作准备,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