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司法局“四个严格”学习贯彻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车辆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05.07.2016  13:43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车辆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彭水县司法局高度重视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严格规范管理公务用车。

  一是严格实行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审批制度。由局机关办公室统一印制《公务车派遣单》,为每台车辆建立出行管理台账,因公务用车时必须填写派遣单,写明出发(返回)时间、派遣事由、派遣地点、车牌号码、驾驶人员等信息,经分管领导确认后,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后方可使用。

  二是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并按照车改办要求,启动全局公务车辆GPS系统的安装,实时掌握车辆行驶路线、停放地点等信息,对擅自改变行车路线、未按规定使用及停放车辆的人员及时提醒。

  三是严格加大公务用车监督检查力度。对单位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四个严禁”和“三个杜绝”,坚持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对全局车辆实行定点入库制度,做好公车入库登记,要求所有车辆下班时间必须停放到指定地点,不定期对全局车辆停放入库情况进行检查。

  四是严格加强公务用车安全教育。要求公务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测,明确警车、警灯、警报器的使用范围和要求,定期举行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会,确保行车安全,维护司法行政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