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学分标准体系 建立学分银行 教师培训也要修学分

31.12.2016  07:05

      本报北京12月29日讯(记者 董鲁皖龙)为完善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激发教师参训动力,促进教师终身学习,教育部今天下发指导意见,大力推行中小学(包括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师培训学分管理。意见提出,要构建教师培训学分标准体系,健全学时学分合理转换机制,探索建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发挥培训学分应用价值。
      当前,教师培训中不同程度存在重项目设计、轻整体规划,重统一培训、轻教师选学,重短期学习、轻持续提升,重学时认定、轻结果应用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意见提出,各地要以大力推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为抓手,着力构建培训学分标准体系,深化培训管理改革。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国家制定的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地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和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分层、分类、分科建立教师培训课程体系,合理设置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对不同层次与类型的培训课程赋予相应学分。
      意见提出,探索建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记录和存储教师参加培训与自主研修的成果,推动高等学校认可培训学分,建立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的衔接机制,搭建教师专业成长的“立交桥”,拓宽教师终身学习通道。
      意见要求,要通过分层提供教师培训课程,强化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系统性;建立教师培训学分认定规范,实现学时学分合理转换;严格教师培训学分审核认定,规范培训考核评价;强化教师培训学分应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进教师培训学分信息化管理,提升培训管理效率;加强组织保障,落实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职责等措施,完善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提升培训质量,促进教师专业能力的提升。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将培训学分与教师管理、学校考评和教育督导工作相结合;加强教师培训学分监测与通报,分级落实监测责任,及时发布年度和周期监测报告。强化教师培训学分的有效应用,将教师参与培训与自身专业持续发展结合,依托教师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教师培训档案,适时记录教师所学课程、学习成效和学时学分等关键信息,对教师递进式、持续性、终身化成长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