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督促做好“五个到位”

15.09.2017  19:13
——市城乡建委第八督查组赴荣昌区、永川区督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市城乡建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7.20”全国与我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督查行动的通知》(渝建发[2017]388号)安排部署要求,2017年9月12日、13日,市城乡建委总工程师董勇率第八督查组,赴荣昌区、永川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督查工作。   本次共督查2个区8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督查组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深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实地督查,重点检查升降机、施工用电、脚手架、卸料平台、深开挖、高切坡等重要部位和重大危险源;并对照督查清单,查阅相应文件和资料,重点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市城乡建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情况,以及施工、监理等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行为情况进行了检查。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共下达督查隐患整改通知单6份、督查执法建议书2份,要求区城乡建委对项目责任单位立案查处,并责令项目参建单位立行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按照《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进行记分处理。
  在督查反馈会上,董勇总工程师就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强调了五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项目参建各方和区城乡建委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常抓不懈,真正把安全生产的底线思维落实到行动上。二是整改落实到位。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项目参建各方要立即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区城乡建委要加大安全监督和执法力度,督促参建各方限期完成,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市城乡建委。三是举一反三到位。各建设业主单位和区城乡建委要根据专家所提问题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从人力、资金、技术、制度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项措施,全方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关心民工到位。项目参建各方和区城乡建委要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改善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规范建筑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及早将农民工工资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建筑工地和谐稳定。五是责任落实到位。项目参建各方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日常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质量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