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安监局着力推进“阳光安监”品牌建设

22.12.2016  01:06

一是政务公开,打造“阳光窗口”。明晰各相应科室、大队、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职责与任务,通过发放信息手册、开办公示栏、畅通网络公开渠道,积极向社会公开职责划分、办事流程、告知事项等内容,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安全监管等工作,线上线下为群众、企业答疑解惑。

二是规范执法,提供“阳光服务”。以服务型执法理念为指导,拓展监管范围,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依托“第三方”参与执法检查,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推动随机执法向理性执法转变,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化、标准化水平,实现执法有据有力有方。

三是强化管理,凝聚“阳光队伍”。积极构建“服务型”、“四廉型”、“效能型”安监队伍,明确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坚持制度管理、依章办事、奖罚分明的工作格局,科学谋划监管工作,着力优化安监环境。

四是下乡入企,响应“阳光行动”。秉承“为民为企”服务理念,充分运用调研、专题会、受理信访举报投诉等多种形式,采取“领导包片、科室包干、人员包实”行动方案,深入基层与企业一线,掌握真实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