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丰都县环保局全面完成环境监察专项稽查问题整改

30.10.2015  10:28

一是细化落实责任任务。召开环境监察稽查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对照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渝环监稽意见〔2015〕2-2号),对所列问题进行逐一分析,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内容及时限,落实责任到人,及时着手整改工作。

二是逐项进行有效整改。行政执法方面,及时补充证据,按照谁调查谁复查原则,对今年案件逐一进行了后督察,完善了案件资料,并进一步规范《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监察记录单》格式样式;现场监察方面,完善制度,对环境监察频次,记录内容等问题作了明确要求,实行现场检查情况按月通报制;排污收费方面,按照新标准、新要求,规范征收程序,按期、足额核定和征收排污费,并加强数据审核,保障佐证资料的逻辑合理性。

三是提升监察工作效率。以本次环境监察稽查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对丰都县环境监察工作中存在实际问题进行深入查找挖掘。结合实际,采取进一步强化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探索更合理、更科学、更高效的工作方法,加大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等措施,进一步强化监察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丰都县环境监察工作水平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