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民宗办建立宗教活动场所联络员工作制度

02.07.2016  03: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各项工作,重庆市万州区民宗办建立宗教活动场所联络员工作制度。
          联络员工作制度要求,全区每个宗教活动场所要确定专职联络员,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宗教部门部置的各项工作,由联络员进行逐项督导,协助场所认真组织学习理解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会议精神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各项工作。协助场所有序开展“规范年”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按照创建方案,明确思路和措施,以工作实践求创新,以实践创新谋发展,促进场所活动规范、管理规范、行为规范。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组织场所管理组织成员、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众,系统学习宗教政策法规。采取专题辅导、座谈讨论、以案释法等方式,学习理解宗教政策法规知识,使广大信众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运用场所扳报、厨窗、报刊、宗教网站、QQ、微信群等载体,大力宣传宗教政策法规,增强广大信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建设。协助场所加强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信仰建设、道风建设、人才建设,提升管理组织成员综合素养,增强管理组织规范管理能力。认真落实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社保工作,强化财务监督,坚持民主办教,把控场所安全稳定。
          建立宗教活动场所联络员工作制度,是畅通场所与宗教部门的信息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场所具体工作的有效措施。区民宗办每月组织召开联络员工作联席会议,座谈讨论,研究工作,交流经验。为充分调动联络员工作的积极性,区民宗办将在年底对联络员进行评比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