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快民族教育发展的通知

04.07.2016  21:25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民宗委(局、办),市教育考试院、市教科院、市技装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和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切实加快民族教育发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民族教育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建设共有精神家园服务,为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增强民族教育活力和生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渝东南少数民族聚居地教育普及水平明显提高、教育结构明显优化、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建设和民族地区脱贫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内地民族班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内地民族学生培养质量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 。按照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功能定位,紧扣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调整民族地区幼儿园和中小学布局结构,助推渝东南城镇群建设和民族地区人口有序转移、合理分布。第二期、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向民族地区倾斜,力争2020年民族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民族贫困地区薄弱高中建设计划以及重庆市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等项目向渝东南倾斜,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室、功能室建设和教育教学、生活设备设施配备,加强课程创新基地、精品选修课程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二)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 。深化民族地区学校课程改革,着力培养学生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更加注重学生自主发展、合作参与、创新实践。支持城区优质学校与民族地区薄弱学校开展“校校结对、捆绑发展”工作,输出先进教育理念、管理经验、优秀教师和优质课程资源,带动民族地区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加快民族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优质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特岗计划”和国家、市级教师培训项目向民族地区倾斜,推进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扩大优秀教师到民族地区送教支教规模,全面提升民族地区教师队伍素质。

(三)传承优秀民族文化 。鼓励学校和教师研究民族文化、民族礼仪和民族风俗习惯,支持学校和教师开发民族音乐、民族舞蹈、民族体育、民族文学等课程资源,培养少数民族学生自觉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实施民族教育特色学校建设计划,鼓励民族学校发挥传统优势,打造民族教育特色项目、建构民族教育特色课程、形成民族教育特色文化。要把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和课堂教学,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文化交流活动,培育体现民族元素的校园文化。

(四)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完善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开齐开好民族团结教育课,强化“五个认同”教育,扎实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鼓励学校创新民族团结教育载体和方式,将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等环节和过程,积极开展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交融,定期表彰民族团结模范学校、班集体和个人。引导各族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自觉抵制“三股势力”“达赖集团”等非法宗教势力的不良影响。

(五)关爱少数民族学生 。落实好教育精准扶贫要求,严格执行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学前教育阶段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保教费,免除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学生辍学现象,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扶持性加分项目,适度扩大高校面向民族地区定向招生计划,提高重点高校招收民族地区农村学生比例。完善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机制,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与城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继续实施民族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完成民族地区海拔800米以上地区中小学“暖冬计划”。

(六)提高教育对口援助水平 。进一步完善教育对口援助西藏、青海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内地民族班的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和后勤管理和服务,细化各项制度、措施和预案,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教育教学正常秩序。配齐、配好、配强内地民族班教师,针对藏族学生学情,有针对性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混班教学,倡导同吃、同住、同活动,促进汉藏民族文化交融,鼓励内地民族班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社团组织和文体活动,组织开展当地学生与内地民族班学生之间互帮互学、友好班级等活动,促进内地民族班学生尽快融入当地学校生活,确保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加强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 。围绕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产业布局,支持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实训基地建设,指导民族地区职业院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全面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打造武陵山绿色发展示范区,鼓励职业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推进产教一体化发展,努力满足民族地区产业发展需求和劳动力转移需要。组织实施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培养民族地区和民族学校人才队伍,造就一批政治素质高、学术造诣深、具有影响力的少数民族优秀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教育、民族等部门要健全民族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制订民族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民族教育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改革举措和保障措施,优先发展、重点保障民族教育发展,及时研究和解决民族教育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二)加强经费投入 。市教委、市民宗委将加大民族教育经费投入,新增民族教育经费重点用于改善民族地区学校办学条件、民族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民族教育课程开发等。各区县教育、民族部门要落实国家和市出台的民族教育投入政策,管好用民族教育资金,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三)加强科研教研 。各区县教育、民族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民族教育科研队伍建设,配齐配足民族地区教育科研机构薄弱学科教研员,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建立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强化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研究、指导和服务,全面提升民族教育科研教研工作服务民族教育发展的能力。

(四) 加强专项督导 。市教委、市民宗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建立民族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各区县要将民族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范围,定期开展民族教育专项督导,确保民族教育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6年6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