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实施农村留守妇女“四项服务”关爱机制

01.08.2016  22:03

   石柱县实施农村留守妇女“四项服务”关爱机制

  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探索建立留守妇女关爱新模式,真切关怀困境留守妇女,县妇联积极实施“四项服务”着力解决其生产生活难题。

   一、爱心呼唤传真情,项目关怀普受惠。 生活照料服务方面。积极实施巾帼爱心呼唤“1+9”、“爱心手机”特色服务。通过结对帮扶开展常态化服务。办好留守妇女“我留守我平安”安全教育及各项主题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探索巾帼志愿购买服务等,通过购买项目模式,聘请专业人才,巡回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家中三件套”(水、电、气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

   二、巾帼互助显特色,双学双比促发展。 生产帮扶服务方面:建立“4+2”特色产业巾帼互助模式,打造“连心姊妹”留守妇女互助特色品牌,实现互助组全覆盖。实施“渝大嫂”土鸡养殖项目,帮助留守妇女增收致富。开展留守妇女就业技能培训,进行“双学双比”技能竞赛,提升留守妇女生产生活技能,实现就地就业创业。

   三、连心姊妹结伴行,评选表彰弘美德。 精神抚慰服务方面:依托“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开展“最美留守妇女”评选活动,选塑先进典型,争创“知心妇联”。开展“连心姊妹”互助心连心交流活动,开设“心理小课堂”,实施妇女区域小组情感互慰服务。

   四、信访代理强服务,维护权益延手臂。 权益维护服务方面:实施“1+3”妇女信访代理,提供全程服务,依法就地化解妇女矛盾纠纷。设立家事纠纷便民调解工作站,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设立“主席接待日”,领导亲自参与信访接待、纠纷调解,切实维护好留守妇女人身安全、婚姻家庭、土地财产等方面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