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7月起全面实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16.07.2021  00:22

重庆日报客户端消息,7月15日,记者从我市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7月起我市全面实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计划于年底前形成市、区两级风险普查数据库。

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通知指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并将普查时间定于2020年至2022年之间。

接到通知后,我市立即启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先后组建了市、区县两级普查办,以及两级规划自然资源、水利、林业、气象、地震、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城市管理及应急管理等9个行业部门牵头,若干部门和单位协同参与的“1+9”工作架构,先行在巴南、合川两区开展试点,并先后完成了市级“1个综合、8个专项”普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目前,巴南区、合川区等两个试点区县已完成491公里市政道路、88座市政桥梁、27座城市供水厂(站)、627公里城市供水管网等市政设施承灾体基础数据调查、采集、录入工作。”市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市普查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两区各行业领域阶段性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将开展评估和区划阶段试点工作。

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起,我市全面实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将按照“1+9”的工作架构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的原则,遵循全国统一的调查技术规范,对照普查办列出的88项重点工作“任务书”和“时间表”稳步推进,计划于年底前形成市、区两级风险普查数据库,为明年高质量开展评估区划、形成普查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普查内容包括对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的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对房屋建筑、公路水路设施、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的承灾体调查评估;历史灾害灾情调查;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市、区县两级风险评估与区划等。

重庆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春阳

原标题:我市7月起全面实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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