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提升审判质效推进人民法庭执法办案

13.10.2015  17:45
  綦江法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把质效作为案件生命,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切实推进执法办案。今年以来,该院人民法庭办结各类案件5087件,占该院同期结案数的52.83%,结案数同比上升8.37%。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建立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民事审判庭、人民法庭庭长等为成员,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认真落实青年法官导师制度、一线磨砺计划、审判骨干重点培养计划等,着力提升人民法庭干警庭审驾驭、裁判文书制作、做群众工作等方面能力,推动提升办案质效。今年以来,该院人民法庭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00余人次。

  二是不断强化业务指导。建立民事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业务指导,民一庭对人民法庭提请讨论的业务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业务庭进行研究。强化刑事自诉案件审判业务指导,在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前提下,凡属人民法庭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在裁判前均与刑庭联系,由刑庭组织讨论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确定一名副院长分管和一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协助分管第一至第四人民法庭工作,一名副院长分管和两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协助分管第五人民法庭工作,加强审判业务指导,促进提升审判质效。

  三是深入推进审判管理。坚持一手抓办案攻坚,一手抓审判管理,在加快案件办理的同时,保证案件质效。落实人民法庭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各人民法庭庭长对立案、送达、庭审、宣判、裁判文书制作、网上结案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管理,案件承办人对自己所办案件质效负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实人民法庭质效分析制度,各人民法庭至少每月对本庭审判质效数据进行比较分析,提出分析报告,及时总结经验,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院审管办每月对审判质效指标体系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人民法庭反馈质效信息,定期通报案件质量。加强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制定清积计划,及时有效化解积案。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