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法院审理首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

04.02.2015  16:44
  2015年2月3日上午,南岸法院第一楼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原告文某诉南岸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第三人重庆郎福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一案。被告南岸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王建华亲自出庭应诉,坐在了被告席上,这是南岸法院所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中首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件。同时,该院还邀请了南岸区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共计100余人旁听了该案件的审理。

  开庭时,被告南岸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王建华按时出庭应诉,并在庭审过程中提交了证据、进行了答辩、陈述了意见。

  行政机关作为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者,涉诉是正常的法律现象。南岸法院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有利于消解群众原本存在的“厌官”、“恨官”、“惧官”的心理,有利于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定纷止争”的功能,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南岸法院通过邀请全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旁听该案庭审,有利于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更多地了解行政诉讼法律规定、法律程序、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程序、执法情况等,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 来源:南岸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