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虚假材料冒用法定代表人签名 43家企业被撤销工商执照

08.07.2017  16:42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重要凭证,根据规定,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今(8)日,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从市工商局官网了解到,市内又一批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设立登记的公司被查,受到营业执照被撤销、作废的后果。

巴南41家公司提交虚假材料

6月29日,巴南区工商分局公告,区内41家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设立登记,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决定撤销41家公司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

执照作废的名单当中,包括重庆钢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搜乙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泰如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立帮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

据了解,因违法原因,致使营业执照被撤销的公司,不仅会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留下不良记录,其企业法定代表人再次任职,也将受到失信影响。

黔江两家公司冒用签名材料

7月4日,黔江区工商分局公告,区内两家公司将被撤销登记,违法原因,均为提交虚假材料、冒用他人签名领取营业执照。

被调查的两家公司,分别为重庆于尤贸易有限公司、重庆邹占商贸有限公司。前者于2016年11月18日申请企业设立登记,经查明,有关材料上冒用法定代表人“陈开权”的签名;后者于2016年11月17日申请企业设立登记,经查明,有关材料上冒用股东“张泽秀”的签名。

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黔江区工商分局决定撤销两家公司营业执照,并送达《撤销登记决定书》。两家公司若不服决定,可申请复议,或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 李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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