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护一江水】17家媒体齐关注重庆公益诉讼工作,人大代表这样说

29.04.2019  11:41




2019年4月22日,《检察日报》第六版刊登:“重庆:媒体走基层关注公益诉讼进行时 全国人大代表别必亮寄语形成公益诉讼检媒监督良性互动”一文,内容如下:




与会媒体记者通过公益诉讼专题片了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日前,17家中央和重庆主流媒体的30名编辑记者走进重庆市检察院,参加“共护一江水·公益诉讼”媒体走基层活动的启动仪式暨新闻通气会。







检察宣传如何服务公益诉讼?媒体的新闻需求是什么?主持人、重庆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刘艳红的话题一出,引得与会媒体人员畅所欲言,围绕此次活动的策划角度、报道形式、案例宣传、典型人物、故事挖掘以及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检媒双方积极互动、气氛活跃。

 





这次活动为期三个月,涉及重庆18个沿长江检察院。座谈会要少一点,实地走访要多一点。”中新社记者刘相琳率先发言。他希望,在新闻素材的取舍上,可以两三个区县聚焦一个主题,重叠起来报道,这样更有深度。





澎湃新闻记者王鑫接过话茬说道,“18个院都讲公益诉讼工作,而每个媒体需求的素材和选取的角度是不同的。希望各院要避免内容的同质化。

 




 

现在是读图时代,新闻宣传要突出可视化。希望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更加注重图片、视频素材的收集。因为这些素材一旦错过,就不可再现。”人民网记者刘政宁表示,在去年对万州区检察院办理的非法码头案报道中,该网根据检察机关拍摄的案发前原始图片和现场采访的整改图片,两相对比,视觉冲击巨大,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新闻选题要有过去时,更重要的是进行时。”重庆之声记者邓可表示,希望在广播节目中,能够与检察官现场连线,增强节目的现场感,增加内容的丰富性。





而作为深度报道记者,重庆日报记者陈波则对检察机关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建议。他说,重庆是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的特殊市情,建议各个区县能结合区位优势和本地特色,打造各自公益诉讼亮点、特色,不要全部搞成一个样。

 




 

希望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媒体介入后的影响力、威慑力,实现检察新闻宣传效果的最大化。”华龙网融媒体新闻中心采访部副主任张译文表示。





腾讯大渝网政务中心总经理代莲对此表示认可。她说,新闻媒体对案例的报道,能够发挥警示教育、宣传引导的作用。希望能够参与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行动中,实现办案工作与社会化的结合。





上游新闻重庆频道副主编杨圣泉介绍,上游新闻是原重庆晨报、商报、晚报整合后的融媒体。希望检察机关对新闻媒体开放的尺度更大,媒体能够深度参与检察工作。



听取大家发言后,刘艳红对各媒体一直以来对检察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说,重庆市检察机关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吸纳媒体代表宝贵的意见建议。重庆市检察院将把此次媒体走基层活动与重庆市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结合起来,借助媒体监督进一步发现问题,提升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质效。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出版集团副总编辑别必亮表示,重庆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共护一江水·公益诉讼”媒体走基层活动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重庆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员大会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服务好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的具体体现。守护社会公益、落实“上游责任”,是检察机关和新闻媒体的共同责任。希望新闻媒体通过广泛宣传检察职能,深度参与司法办案全过程,形成检媒监督良性互动,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