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査 重庆川美影视艺术职业学校等7家社会组织拟被撤销登记

15.02.2019  22:42

华龙网消息,2月15日,重庆市民政局发布2019年第7号公告。重庆川美影视艺术职业学校等6所学校和重庆市比较文学学会,因未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査,市民政局拟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重庆川美影视艺术职业学校等6所学校和重庆市比较文学学会,未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査,涉嫌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暫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市民政局拟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攻处罚。

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社会组织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如需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请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民政局书面提出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如无需陈述、申辨及要求听证,市民政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华龙网记者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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