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通知来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 中小学不得违规考试招生

10.01.2018  22:44

2018年寒假即将来临,今日,重庆市教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教委要求,假期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可根据学生实际布置适量寒假作业。同时,各中 小学不得违规考试招生。

1月27日放假 不得提前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市教委印发的校历规定,从2018年1月27日起放寒假,下学期于2月26日正式上课。

中小学期末考试原则上在本学期最后一周进行,任何中小学、幼儿园不得以各种原由提前放假或变相提前放假。

对违反校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出,将予以严肃处理。因天气等特殊原因造成放假或开学时间变动的,需经当地区县政府同意,并报市教委备案。

学校放假前要对全体师生开展增强自护、远离危险的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能力。

放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开展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周转房)、食堂餐厅、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礼堂、锅炉房、配电室、在建工地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生火炉灶、取暖设备、室内外电器电路、消防设施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学生离校时要逐一登记,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确保学生安全回家和返校。

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

高三补课不超过一周

此外,市教委同时要求学校和老师要遵守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可根据学生实际布置适量寒假作业。各中小学在寒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劝导家长不要安排学生到培训机构补课,让学生轻松愉快度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得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班和培训班,禁止教师私自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高三年级如有特别需求,补课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但严禁收取任何费用。

寒假期间,各中小学不得开展招生登记、报名、考试等工作,也不得利用任何社会机构名义举行考试招生。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假期将校舍及设施设备租借给社会机构、学术团体和个人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和招生考试。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问责力度,对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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