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对机关正副处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

09.12.2015  14:23

 

12月7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对机关各处室正副处长进行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市教委主任周旭,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副巡视员帅逊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教育纪工委书记时琳琳主持会议。

会上,办公室等8个处室负责人汇报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帅逊委员对各处室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主体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教委主任周旭对机关正副处长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周旭主任指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中央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决策和战略部署,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的主体责任分解到各个处室,各处室负责人务必要进一步提高对主体责任的认识,层层传导责任,牢牢把责任记在心上。 一是 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意识,自觉把思想及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 二是 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责任具体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同志。 三是 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各类制度,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按要求做好处室人员轮岗交流工作。 四是 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 五是 加强对处室人员的日常监管教育。 六是 切实履行对战线基层单位业务工作的监管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

周旭主任强调,各处室要进一步提高对监督执纪问责的认识。 一是 正确区分“业务监管”和“纪检监督”。业务监管是业务处室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必须走在前面,纪检监督是对业务处室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 二是 正确认识纪检监督的意义。纪检监督不是给业务处室找茬添乱,而是对业务工作的促进和对干部的保护,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是 正确对待纪检监察意见建议。各处室对纪检监察意见建议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如果确实存在问题,一定要及时整改。 四是 积极支持纪检部门转变职能。对纪检监察部门转变角色、转换职能的工作,相关处室要主动承担起业务监管责任,支持纪检部门职能回归。 五是 提高对责任追究的认识。对责任的追究,要从有没有抓教育提醒、有没有抓制度建设、有没有抓监管落实等方面入手,主体责任落实不好、落实不了,要对相应处室和干部进行追责。

周旭主任用发生在干部职工身边的案例,警醒机关干部要扎牢拒腐防变的思想“篱笆”。要求各处室重点从五个方面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一要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二要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进一步整治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行为,整顿工作作风,加强对处室干部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三要 加强廉政风险排查。要树立任何岗位都有责,有责就有权,有权就有风险的意识。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从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制度漏洞。要把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具体岗位和每一个人,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 四要 强化监管责任和制度落实。既要加强对处室内部的监管,又要加强对战线各基层单位的监管。要克服“老好人”思想,不要怕得罪人,要强化问责,绝不搞下不为例。要做好表率,要求处室普通干部做到的,处室领导要首先做到,要求战线基层单位做到的,机关各处室要首先做到。 五要 抓好整改落实,针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市教育纪工委书记时琳琳对贯彻落实周旭主任约谈讲话精神提出要求。各处室要及时将约谈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认真查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扎扎实实加以整改,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