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对近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要求

12.06.2017  22:32

 

  为切实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12日上午,市民政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近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意识,领导干部要深入救灾一线,靠前指挥,检查、指导、督促各项救灾工作,确保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二是认真做好灾情会商和预警。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和灾情,会同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做好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及其他次生灾害,发挥好基层灾害信息员在预警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扎实做好灾情报送和核查。强化报灾力量,明确工作流程,及时、准确、规范统计上报灾情,认真做好灾情初报、续报、核报和信息发布工作。灾情稳定后,及时开展灾情核查工作,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四是强化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和调运。抓紧采购和补充各类救灾物资,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布局,抓紧推进中央、市、区县、乡镇(街道)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协议储备和紧急调拨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保障灾后10小时内第一批救灾物资运抵灾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会同商务、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保障好灾区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确保救灾物资质量安全。

  五是加强隐患排查和应急救助。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有效应对,严密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各类次生灾害。要按照《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积极协调落实安排救灾资金,及时调运救灾物资,确保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救灾人员到位、救灾资金到位、救灾物资到位,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受灾地区人心安定,社会秩序稳定。

  六是提前谋划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抓紧实施倒房重建工作,按照重建与防灾减灾相结合、重建与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重建与当地总体规划相衔接的原则,编好规划,科学选址,合理设计,提高防灾避险能力。按照倒房重建“十六要件”要求,管理救灾资金、审核补助对象、检查建房情况、规范档案管理。通过政府扶持、灾害保险、邻里互助、以工代赈、社会捐助和政策支持等多种途径,统筹解决倒房恢复重建资金问题,保证灾区倒房重建按时完工,确保倒房群众在明年春节前搬入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