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小区门面还是消防通道?这个问题扯了11年
11年前,在渝北区双凤街道芳草绿岸小区内,供消防车进出的消防通道变为了门面房。2013年4月,业委会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恢复消防通道。在等待最终判决当中,因为消防通道被堵,消防车无法进入小区处置火灾等事件,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今年8月,等了1800余天的小区业主,终于等来了一份满意的答案——小区消防通道将被恢复。
消防通道成门面房,找检察院申请监督
“多亏检察官和法官,困扰咱们小区十多年的重大安全隐患终于得到解决了。”8月31日上午,市检察第一分院检察官来到芳草绿岸小区,不少业主都对他们说着感谢。小区业委会主任陈女士介绍,“等门面的租赁户搬走后,就可以进行消防通道的重新打通工作。”
当天上午,在小区临街的一个餐饮门面,店主正在忙碌着。而对于这个小区的业主来说,这个门面就是生命通道的阻碍。说起这几年的经历,陈女士直言真的太曲折。“消防通道的问题真的让我们睡不好觉。”
大约十年前,小区业主陆续搬进新房,可居住后不久,他们发现小区有一个隐患——消防通道没了。2007年7月,小区开发商与小区一业主黄某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小区一楼的一处门面以35.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她。次年4月,黄某取得了房地产权证。而小区的其他业主发现,这个门面实际上是小区的消防通道,是开发商私自将之修建为门面出售。
2013年1月,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同年4月,业委会在业主们的一致要求下,将此事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和黄某签订的合同无效。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双方依然就消防通道是否应该重开有较大分歧。当业主的再审申请被驳回后,业主找到市检察第一分院申请法律监督。
两次火灾消防车无法进入
市检察第一分院受理本案后,开展了详尽的调查核实工作,甚至还找到小区的设计和施工监理单位了解情况。就在检察官进行调查期间,小区发生了两次火灾险情,因为消防车无法进入,居民只好接力取水救火。
今年正月初八,小区1栋8楼的一住户家里发生了火情。居民立即拨打119,可面对成为门面的消防通道,消防车难以进入。最后大家用水桶、面盆接自来水,接力救火。
小区里相似的火情还发生在6月8日。这一连两次的火情让居民们更加担心,“消防通道这样堵下去,要再发生火灾的话后果可想而知。”
法院、检察院共同努力,消防通道将重新开启
此后,检察院以书面去函方式分别向市规划局、渝北区城乡建委、渝北区消防支队询问涉案物理位置功能性质,三部门均回函确认案涉物理位置功能性质为“穿过式车型主入口兼消防通道”。
这是门面,还是消防通道的问题终于水落石出。检察院和法院联系门面所有人、开发商和业委会,多次召开协调会。终于在第八次协调会时,大家达成一致——开发商愿意购回门面,将门面所在位置交给业委会进行整改。
当时,开发商因为资金出现问题,不能直接回购门面。法院和检察院共同想办法,得知开发商有几起债权案件胜诉,但也没有足够的可执行财产来回购门面。随后,他们与小区业委会沟通,帮助他们卖掉小区内属于开发商的部分车位。最终,开发商一次性给门面业主补偿。拿到民事调解书的当天,门面业主就去将房地产权证注销,如今,门面已交回给小区业委会处理。
“大家坚持了这么多年,付出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一位业主介绍,消防通道的事起起伏伏,大家始终坚信,小区对消防通道的需求是毋庸置疑的。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摄影 刘力 实习生 李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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